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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保健品傍“微信”被判赔偿2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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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4-23  来源:安徽网  浏览次数: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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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4 月26 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昨天,安徽省高院发布了安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及典型案例。   受理案件:收结案量再攀新高   2018 年,安徽全省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6341 件,新收案件5892 件,同比分别上升10.62% 、9.25% ;审结6210 件,同比上升17.13%。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二审案件643 件,新收案件592 件,同比分别上升72.85%、80.49%;审结640 件,同比上升97.53%。全省法院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收结案量再攀新高,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更加凸显。   在类型上,全省法院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依然相对集中于著作权、商标权领域,占比分别为43.58%、41.92%,既反映了我省品牌经济、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之势,也显示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任重道远。在地域上,合肥地区、蚌埠地区、阜阳地区法院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收案量居于前三,分别占比48.86%、13.8%、5.35%。   除了民事案件外,2018 年,全省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150 件,新收128 件,审结128 件。依法从严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继续保持刑事惩罚的威慑作用。   典型案例:保健品傍名牌判赔   微信,作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开发的即时通讯应用程序,推出后拥有海量用户。安徽一家保健品企业,也使用“微信”作为品牌名称,并在其官网首页及罐装粗粮饮料产品和外包装上使用了与腾讯科技公司“微信及图”高度近似的卡通图案。腾讯科技公司认为微信保健品公司对其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微信保健品公司停止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其经济损失100万元。   经过审理,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微信保健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对腾讯科技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在其公司名称中停止使用“微信”字样、在其网站停止使用类似于“微信及图”的图形;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标有“微信”字样、类似于“微信及图”商标的商品;微信保健品公司一次性赔偿腾讯科技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25万元。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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