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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严把生猪产品检验检疫关 对无法提供非洲猪瘟病毒检测合格报告的生产经营者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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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4-27  来源:每日甘肃网  浏览次数:279
核心提示:
      4月23日,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全省加强生猪产品加工经营环节监管工作视频会议。部署非洲猪瘟防控和检测工作,全面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会议要求,要明确食品安全管理员具体职能任务,严把进货、生产、销售、检测、运输、仓储等各个关口,确保猪肉制品从原料到产品与非洲猪瘟病毒的物理隔绝。严把原料购进关。   会议强调,全省系统要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监管工作。一要严格行政许可。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肉制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要求,达不到许可条件的,一律不予许可。对不能持续满足许可条件、不能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和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要依法关停,强制退出。二要严格加工经营环节监督检查。要加强对猪肉制品生产企业、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销售企业和餐饮企业的监督检查,对“两章两证一报告”不全、来源不明、无法提供非洲猪瘟病毒检测合格报告的生猪产品,要责令生产经营者立即停止加工经营,从严查处。三要严格落实猪肉制品抽检工作。对我省企业加工的猪肉制品的抽检,统一由省局实施。对于初检结果呈阳性的,必须统一送国家非洲猪瘟参考实验室复检。四要严格落实生猪产品抽样工作。这项工作由省局委托市州、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抽样前提是在发现生猪产品来源不明、两证两章可疑、无非洲猪瘟检测合格证明、不能提供合法手续。五要严格落实抽检信息发布要求。未经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授权,任何单位、机构和个人不得发布非洲猪瘟抽检信息。同时,各地要严格落实周报告制度,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的市州,市州局每周五要向省局报送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发现突发问题要随时报告省局,并及时报告本地区非洲猪瘟防控指挥部门。六要严格行政执法。打击非法采购未按规定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使用回收食品原料、超过保质期原料和违规使用添加剂生产肉制品等行为;打击以低价肉制品冒充高价肉制品等掺杂使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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