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中国食品 » 正文

福建女子社交软件推销有毒食品 5人均被判刑

分享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4-27  来源:福建法治报  浏览次数:814
核心提示:
  近日,松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被告人兰某敏、熊某花等5名女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6个月、缓刑3年至1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2015年4月以来,被告人兰某敏利用手机微信建立“丹颜氏纤纤瘦精英群”等微信群,以授课、广告方式,传播减肥产品的代理及减肥效果的内容,推销名为“美嘉拉”(中药酵素减肥胶囊)、“纤纤瘦果蔬酵素片”以及“果蔬粉”的减肥产品。同时,发展陶某芬等人为下线代理人,进行非法营利。   经南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鉴定,“美嘉拉”“果蔬粉”减肥产品中含有盐酸西布曲明;经南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认定“中药酵素减肥胶囊”为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该减肥胶囊为有毒、有害食品。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兰某敏等人明知所推销的产品是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为牟取利益仍继续推销,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打赏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网站客服,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删除相关内容。
 

福建女子社交软件推销有毒食品 5人均被判刑二维码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xxxxx",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