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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查处10类餐饮违法行为 最严重可责令停产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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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5-05  来源:凤凰网  浏览次数:753
核心提示:
   从5月1日起,定海对10类餐饮违法行为严查严处,最严重的可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执法行动以小餐饮为重点   从1日起到明年底,定海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餐饮行业严查严处集中执法行动,为期20个月,执法行动以小餐饮为重点,并兼顾大中型餐饮、各类食堂。   对餐饮行业的10类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从重处罚或抄送相关单位处理,对两年内两次违法的,可处5万元及以上额度罚款;对两年内3次违法的,可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此次行动的处罚力度相当有震慑力,一旦查获,对违法经营户直接处罚,而非口头上的劝告。比如对小餐饮“未能保持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洁”,第一次处罚责令改正,罚款1000元,第二次罚款2000元,第三次罚款2万元。   “这些处罚结果都有对应的适用法律、处罚依据。”市市场监管局定海分局稽查大队副大队长蔡田芝说。
  严查对象为10类餐饮违法行为   这10类违法行为分三种,一是属于情节较严重、对食品安全存在较大威胁的,如无证无照或未按规定备案登记;销售三无、过期、变质食品或原料、添加剂;未配备消毒设备或消毒设备未能正常使用;餐饮行业使用三无或过期的不合格一次性餐具、用具。   第二种情况属于整治后又易反弹的,如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未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未设置与生产加工食品相适应的冷冻冷藏、防尘、防鼠、防虫设施;经营场所脏乱差,未能保持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洁;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未按规定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手套,头发外露等。   另有2类违法行为:未落实“门前三包”,乱排乱倒乱放餐厨垃圾、乱放餐饮设备;未设置或落实文明就餐、明码标价、禁烟等。这2类情况不属市场监管部门职权范围,对此执法人员将在固定相关证据后,一律书面抄告相关行政机关处理,并在日常监管中作为重点,加大巡查频率。   餐饮业主还需多自查自律   这些餐饮违法行为,以往也是监管重点,特别是去年以来的创城工作和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区工作中,有关部门对餐饮行业进行了反复整治和提升,但对经营者处罚较少,以劝告和责令改正为主。之所以要把这10类问题拎出来“重点关照”,也是因为其情节严重或易反弹,可以说是餐饮行业的十大顽疾。   定海区共有餐饮服务单位近3000家,其中小型以下餐饮店2000余家。由于小餐饮行业群体庞大、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缺乏正规的操作培训,一些小餐饮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淡薄,使得餐饮行业整治不仅工作繁琐且难度大。   “此次严查严处集中执法行动,也是为了提高全区餐饮行业业主的主体责任意识,提升餐饮行业文明水平。”蔡田芝说。   4月下旬以来,执法人员还印制了近3000份公开信,逐户上门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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