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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房里造假售卖奶糖 小作坊里的20多人都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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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5-06  来源:封面新闻  浏览次数: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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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剥开彩色的包装,入口既有水果的香味,也有牛奶的浓郁。某款知名奶糖在全国各地的超市货架上都有售卖,但原产地在上海和深圳的这款奶糖,竟然出现在成都新都区的农房里?原来,这是一家由20多人开设的小作坊,专门制作假冒奶糖,还销往全国各地。目前,涉事人员均已获刑。  2016年7月起,林青、王嘉在新都区斑竹园镇三河村,租用了一处农民自建平房,开设了无牌工厂和仓库。两人先后雇请周某某等人分别在两间工厂内,生产假冒阿尔卑斯注册商标的糖果,并销售到成都、武汉、西安等地,出售给魏某、曾某等人。林青和王嘉通过制假贩假的,赚了不少钱。   2017年6月6日,郫都区公安局在新都区这家农家院落加工作坊内,挡获周某等15人;在该区马家镇白螺泉路177号,挡获林青、王嘉等8人。并从这两个地方,及斑竹园镇雷家村14组两农家住房、马家镇大爱城垂钓园附近一居民自建房一楼铺面等处,查获共计价值20多万的假冒阿尔卑斯糖果产品。  2018年3月22日,郫都区检察院以被林青、王嘉等23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向郫都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8年11月27日,郫都区人民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林青、王嘉甲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5万元,实行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6年6个月,罚金95万元;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周某等,有期徒刑1年10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廖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处罚金2万元;对扣押在案的假冒阿尔卑斯糖、外包装等涉案物品予以没收。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9日裁定驳回林某某、王某某上诉,维持原判。   假冒阿尔卑斯商标系列案被告人共28人,涉及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全链条打击从源头上有力地制止制售假冒商品犯罪活动,被告人全部得到有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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