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中国食品 » 正文

在酿皮中添加硼砂并销售 被告被判支付10倍惩罚性赔偿金

分享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5-14  来源:正义网  浏览次数:325
核心提示:
      近日,青海省贵德县检察院依法提起的一起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海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被告人马某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同时判处马某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县级媒体上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并支付10倍惩罚性赔偿金。   经查,马某某作为生产、销售酿皮的经营者,在制作酿皮过程中任意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硼砂,并向不特定的消费者进行销售。其行为侵害了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贵德县检察院根据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据悉,该案是检察机关成功办理的青海首例食品安全领域判处惩罚性赔偿金的公益诉讼案件。
 
 
打赏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网站客服,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删除相关内容。
 

在酿皮中添加硼砂并销售 被告被判支付10倍惩罚性赔偿金二维码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xxxxx",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