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发布关于急诊科无意输错液体的情况说明。
昨日,有媒体报道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急诊科在给患者做输液治疗过程中无意输错液体。经医院党委研究作出处理决定:积极与患者沟通解释,院领导亲自向患者致电道歉,并表示将退回已付的治疗费,邀请患者到院进一步复查。
对当班护士予以除名。免去患者诉求中心主任职务;对护理部主任、急诊科主任、急诊科护士长进行诫勉谈话,并依医院奖惩条例进行问责。
医院给患者输错药水 院方7天后回应:药物可以代谢
5月24日,南宁市民廖女士因为扁桃体发炎发高烧,到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进行诊治。在医院接受输液的时候,她的丈夫姚先生发现输液瓶上的名字不是廖女士的。那么输入到廖女士体内的那瓶药液,会给她带来不良影响吗?
赵医生说,从理论上讲,人的肌体可以代谢。“药品要看下副作用,我自己也没注意,我对这个药不是特别熟,离开药品岗位很久了。但是从药物的理解来讲,它有一个代谢的过程,等于说通过这个时间可以代谢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