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中国食品 » 正文

海关提醒:端午佳节将至,携带邮寄粽子进出境需谨慎

分享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6-05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次数:398
核心提示:
  6月3日,拱北海关下属的闸口海关在拱北口岸旅检进境大厅海关无申报通道,从一名澳门籍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中查获肉粽6.25千克。由于该旅客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海关关员依法对上述物品作截留处理。   未经检疫入境的粽子,其所含的肉类成分存在传播禽流感、口蹄疫及其他检疫性疫病的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产品及其名录》,(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属于禁止进境物。因此,含有肉类成分的肉粽、火腿粽都是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此外,含有各种豆类的生粽同样存在传带病虫害的风险,且具有繁殖能力,都是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   端午小长假即将来临,不少旅客会通过邮寄、馈赠各式各样的特色粽子来表达思念问候之情。在此,海关温馨提醒,为防止动植物疫病疫情及有害生物的入侵,各个国家和地区对进境物品都有严格的检疫规定。禁止各类粽子携带、邮寄入境的国家和地区主要有德国、法国、西班牙、瑞士、丹麦、印度、印度尼西亚、巴西、卡塔尔、匈牙利、比利时、俄罗斯、刚果、沙特、乌拉圭、捷克、菲律宾、爱沙尼亚、瑞士、缅甸、墨西哥、韩国、中国台湾等。禁止含有肉馅和蛋黄成分粽子携带、邮寄入境的国家有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美国、加拿大、日本等。邮寄、携带粽子等应节食品进出境,应充分了解出行、邮寄目的地检疫规定和要求,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避免因携带、邮寄禁止进境物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打赏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网站客服,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删除相关内容。
 

海关提醒:端午佳节将至,携带邮寄粽子进出境需谨慎二维码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xxxxx",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