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中国食品 » 正文

新疆加强“小饭桌”监管 守护中小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分享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6-07  来源:新华网  浏览次数:247
核心提示:
   新华社乌鲁木齐6月6日电 记者日前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的《关于加强“小饭桌”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听证会上获悉,已备案并在有效期内的“小饭桌”经营者,需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将小饭桌的信息张贴在对应学校的门前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在听证会上,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就《关于加强“小饭桌”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对面征求部分“小饭桌”经营者、餐饮协会及专家学者的意见,该意见明确了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公安、住建、教育、消防等联合监管部门的职责和义务。   长期以来,一些“小饭桌”手续不全,食品安全无法保证,安全隐患多,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根据指导意见,“小饭桌”经营者实行备案管理,经营者需向经营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登记备案,领取备案卡,并提供申请书,申请人要提供经营场所面积和可容纳就餐学生人数说明、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承诺书等6项备案申请材料。   指导意见还对“小饭桌”的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的摆放、操作间和用餐间的设置、装饰材料、上下水等基本加工操作条件、清洁设备的配备和使用、进货查验和食品留样等方面都进行了明确要求。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翟少勇说,近期市场监管局将联合教育、卫生、住建、消防等相关部门对校园周边“小饭桌”经营情况开展一次集中整治,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   目前,全疆已备案的“小饭桌”数量约为1600家,其中乌鲁木齐市有150余家。
 
 
打赏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网站客服,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删除相关内容。
 

新疆加强“小饭桌”监管 守护中小学生“舌尖上的安全”二维码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xxxxx",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