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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抽检发现9批次不合格食品 超半数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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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6-10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712
核心提示:
    6月10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通报第23期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近期,该厅组织抽检16类食品共490批次样品,发现9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超半数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不合格食品中,3批次餐饮食品和2批次粮食加工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不合格样品分别为:通化市欣明达商贸有限公司和平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通化市欣明达商贸有限公司和平分公司生产的胡罗卜面(计量称重)、菠菜面(计量称重);辽源市凯玛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辽源市凯玛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荞麦冷面(计量称重)、玉米面条(计量称重);梅河口市中帝蛋糕店销售的标称梅河口市中帝蛋糕店生产的椰子圈(饼干、散装)。5批次样品检出的不合格项目均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山梨酸及其钾盐是防腐保鲜剂,对酵母、霉菌和许多真菌都具有抑制作用。如果食品中添加的山梨酸超标严重,长期服用在一定程度上会抑制骨骼生长,危害肾、肝脏的健康。   肉制品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不合格食品中,有2批次肉制品检出菌落总数超标,分别为:舒兰市金亿佳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珲春市火炬食品厂生产的牛板筋(55g/袋、京子及图形商标)、长春满客隆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吉林市伊佰多食品厂生产的精肉腊肠(200g/袋、图形商标)。   菌落总数是用来判定食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及其卫生质量的,直接关系着食品卫生质量的优劣。根据《GB 272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中规定,熟肉制品中菌落总数应符合n=5,c=2,m=104,M=105CFU/g的规定。   麻辣花生检出过氧化值超标   不合格样品中,有1批次麻辣花生检出过氧化值超标,为:珲春市佳乐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苏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麻辣花生(118克/袋、苏妹及图形商标),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59g/100g。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根据《GB 1930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规定,熟制的坚果与籽类食品(熟葵花籽除外)中过氧化值应不超过0.50g/100g。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宏达商贸城洪明酒水专柜销售的标称吉林省相伯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榆江醇红高粱酒(1L/桶、榆江醇商标)检出酒精度未达标,检出值为37.9%vol,标准规定为41.0-43.0%vol。   酒精度是白酒的主要理化指标,能综合反映企业的生产水平,若酒精度含量不达标将直接影响白酒的品质和香型。酒精度偏高或偏低的主要原因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度的高低;另一方面,一些小型白酒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赚取更大利润,故意标高酒精度,以提高销售价格。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已告知并通报当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长春、吉林、通化、辽源、梅河口、珲春、舒兰市(县)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责令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3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复检单位:国家农业深加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相关报道: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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