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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20年前班主任"被告人父亲:儿子也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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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6-12  作者:zhangdi  浏览次数: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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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殴打20年前班主任”案开庭 被告人致歉:愿弥补过错)

殴打20年前班主任被告人父亲:儿子也是受害者

公诉前曾被检方退回补充侦查

2018年12月,一段 “男子当街殴打20年前班主任”的视频,在网络上传播,引发社会热议。

视频中,男子自称曾与此事件中的另一名当事人,20年前的班主任兼英语老师张林有过节。画面中,常太挥手打向张林,张林除了数次道歉和抚摸其臂膀示好外,并未还手。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张林称当年对常太只是惩戒并无殴打。但在接受公安机关讯问时,常太却称,在张林担任其初二班主任期间,因为家里穷晚交学费,他曾遭受张林“歇斯底里近乎疯狂的毒打”,造成的“精神伤害伴随我到现在,总让我做噩梦”。

常太的多名初中同班同学也曾向新京报记者证实,不仅常太,许多学生都遭受过张林的侮辱性殴打。

后经栾川警方证实,这段“当街殴打班主任”的视频,拍摄于2018年7月,即引发社会关注的前5个月。而报警者就是视频中的张林。

2018年12月20日,栾川警方通报称,12月17日,张林报警,并提供了自己被打的视频。12月20日11时20分许,在杭州铁路警方的配合下,常太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

常太的辩护人付建告诉新京报记者,此案曾在3月12日,被检方退回警方补充侦查。后来,检方以寻衅滋事罪对常太提起公诉。

殴打20年前班主任被告人父亲:儿子也是受害者

检方:有意录制视频传播影响恶劣

4月,栾川县人民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对常太提起了公诉。

新京报记者从常太的辩护人郭京朝处获得一份起诉书。文书显示,2018年7月,被告人常太驾驶自己的黑色越野车与同村的朋友,一起去钓鱼,行驶至S328省道栾川乡附近时,因忘带渔具,即把车停在路边,等待同村的朋友取渔具。

此时,恰好常太上初二时的班主任张林,骑着电动车也经S328省道向县城方向行驶,常太看到后即想起上学时,张林对自己的严厉体罚,心生恼怒,在准备拦截张林时,把自己手机交给朋友让其录制视频。

接着,上前将张林拦下并确认其身份后,即对张林连扇耳光,又朝其脸部猛击一拳,口中反复辱骂、指责,然后勒令张林将电动车停靠到公路边,继续愤怒地对张林进行指责,其间又将张林电动车踩翻在地,后在围观群众的劝说下,张林扶起电动车改变行车路线,躲避常太离开后方才返回。

到家后,张林自感被曾经的学生殴打、辱骂,有失颜面,即向家人谎称自己骑车摔倒受伤及车辆损坏,后自行医疗治愈。

栾川县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称,被告人常太在公共场所出于报复动机,为发泄情绪,借故生非,当众拦截、辱骂、殴打中学时的老师张林,并有意录制视频传播他人观看,导致该视频在网络上被广泛传播。

最终,检方认为,被告人常太拦截、辱骂、殴打张林的行为,及该视频的公开传播,给张林带来了伤害和羞辱,严重影响了张林的正常生活、工作及其家庭安宁,同时也引发教师群体极大愤怒、侵犯了人民教师的尊严,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遂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殴打20年前班主任被告人父亲:儿子也是受害者

男子父亲称“儿子也是受害者”

6月12日,常太的父亲常天长告诉新京报记者,涉事另一方张林老师曾多次婉拒与其见面,“我们找这个老师几十次了,那人家肯定是拒绝我们,人家不愿意调解”。

常天长说,此事是由检方提起的公诉,“我们沟通时,张林老师对我说,找他没用,要去找政府协商。”

“我们也是受害人”,常天长承认自己儿子有过错,但是并没有罪。他表示,张林老师当年打常太时,也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当年没有发生过那种事情,现在就不可能会发生这种事情,当街殴打老师。”

事发后,常太曾委托律师把亲笔书写的道歉信带出来交给张林。

3月14日,张林对外表示,不接受那份被律师带出来的道歉信,“我还有十几年的教学生涯,(不道歉不消除影响)我怎么面对我现在的学生?”

6月12日,常太的妻子给新京报记者发来一则道歉信。信中,常太的妻子向被打教师张林致歉,她写道,“常某打完老师之后,有跟她提到过这件事。当时她强烈反对丈夫如此冲动的行为,还因此吵了一架,常某说知道不应该打老师,但一时冲动,没有控制住,他非常后悔。”

常太的妻子说,常太出生在农村家庭,因为父母很早就离异,经常得到街坊四邻照顾,所以他很懂得感恩,想法也很简单,总觉得好的就褒,坏的就贬,只要自己有能力,对困苦弱小需要帮助的人,就尽力去帮助。

“很多村民都认可他的为人”,庭审前,常太的妻子在网络发布了150多位村民的联名信,主张常太的行为“有错无罪”。

6月12日下午,新京报记者试图联系张林一方,询问其对此事最新看法,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殴打20年前班主任被告人父亲:儿子也是受害者

庭审直击

“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有分歧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有关证据,被告人常太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

常太的两名辩护人在庭审中为他作无罪辩护。两名辩护人认为,已掌握常太曾遭张林体罚的证据,殴打老师事出有因,并非寻求刺激无端生事,“常太的行为构不成寻衅滋事罪,只是普通治安案件。”

辩护人郭京朝当庭表示,常太拦截殴打张林,并非无事生非寻求刺激,而是因两人个人恩怨的一对一报复,不指向教师群体。而网络传播,也并非常太故意传播,其仅是将视频点对点传给了同学。常太的行为应为治安管理处罚法范围,不构成寻衅滋事犯罪,坚持无罪辩护。

被告人当庭致歉:“事后很后悔”

被告人常太在最后陈述中,向张林和家人道歉,对于打老师和网上传播视频,他承认负有一定的责任。但常太也认为,造成这样的后果与中学时期遭张林体罚有很大关系。其表示,他是一个怀有感恩之心的人,在成家立业后,资助了不少贫困群众,还资助了一个患病的高中老师。

陈述期间,常太几度情绪失控,哭诉“打人确实不应该,事后也很后悔,但想到张林体罚时的侮辱情节,失去理智。”

对于将视频在网络上传播,常太表示,自己确实失控了,但视频发给他人后,自己曾告诉收到视频的朋友,不要再对外传播。常太还说,视频扩散后,他在某群说明,请不知真相的人不要再传播视频。

新京报记者在现场看到,最后陈述中,常太一直是哭诉状态,法官多次提醒其注意情绪。

常太称,事后他想给予张林一定的经济赔偿,“打人是不对的,再次道歉。构成犯罪的话,是我的责任,该承担我承担。但是不构成犯罪的话,也希望公平处理。今后,想通过其他方式弥补张老师,也会多做有益社会的公益,弥补过错。”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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