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最新热点 » 正文

12人恶势力团伙主犯被判死刑 多次强奸未成年人

分享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6-15  作者:zhangdi  浏览次数:52
核心提示:
(原标题:延安中院宣判一起12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 主犯被判死刑)

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14日在延长县对一起12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最终,该案主犯吕鹏飞获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下半年以来,吕鹏飞、李琦等4名被告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在延长县城区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吕鹏飞、李琦为首,被告人李某某、拓某某为骨干成员,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对在校未成年女学生和辍学未成年少女实施性侵犯罪的恶势力团伙。该团伙将被害人哄骗、挟持至城区宾馆房间或住所,以暴力殴打、恐吓等手段进行胁迫,多次对多名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等犯罪,并实施了敲诈勒索、抢劫、盗窃等犯罪,给当地民众造成恐慌。吕鹏飞、李琦还控制、教唆同案5名未成年被告人犯罪。

图为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14日在延长县对一起12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主犯被判死刑。延安中院

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吕鹏飞、李琦无视国法,道德沦丧,多次对多名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等犯罪,组织未成年人实施抢劫、盗窃,敲诈勒索等犯罪,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

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查明的犯罪事实,结合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危害后果及认罪态度,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吕鹏飞犯强奸罪、强制猥亵罪、敲诈勒索罪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30000元人民币;对被告人李琦犯强奸罪、强制猥亵罪,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十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

图为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14日在延长县对一起12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主犯被判死刑。延安中院

 
 
打赏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网站客服,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删除相关内容。
 

12人恶势力团伙主犯被判死刑 多次强奸未成年人二维码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xxxxx",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