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 曾经的“超女”曾轶可连发9张照片辱骂边检民警,并在微博上发文称自己在北京首都机场遭遇工作人员的刁难。6月19日,@北京边检 通报“曾轶可事件”称,系曾某某不配合面相比对,对民警爆粗。对于“曾某某在网上披露我单位民警个人信息及照片,对民警身心造成严重影响的侵权行为,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力”。通报一出,不少网友在对事件本身发表观点的同时,也就通报中“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力”这句话中“权力”一词使用是否准确进行了讨论。一些网友认为此处使用“权利”更为恰当,一些网友则认为使用“权力”没错。权利还是权力?现代快报记者采访了律师及语文老师。
△微博截图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许辉表示,北京边检情况通报中的“权力”一词,是没有问题的。他解释称,“权利是指法律上的概念,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而权力是指政治上的强制力量,如国家权力,是一种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
事件中的边检民警是国家公职人员,事发时在正常执行公务过程中。许辉认为,“执行公务中的边检民警并不能简单地认作是公民,而是有政治上的含义,是国家公权力的象征,在我看来,‘权力’一词的使用是无误的。”
南京田家炳高级中学党委书记、副校长、中学政治高级教师舒智龙则认为,“权力”一词可以在通报中使用,但是如果用“权利”会更合适。“作为教师我觉得,边检民警是公职人员,所以用‘权力’是可以的。但若是牵扯到法律维权,则用‘权利’一词比较符合事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