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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政府食安办积极筹备建立专家库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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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6-21  来源: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747
核心提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的要求,充分发挥专业人员为全省食品安全提供咨询建议和技术指导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全省食品安全科学决策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拟建立食品安全专家库,并筹备组建黑龙江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   鉴于食品安全监管专业性和规范性较强,省政府食安办于日前印发《关于推荐黑龙江省食品安全专家库专家人员的函》(黑食安办函〔2019〕1号),从省直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遴选专家,在确定专家人选时,注重严格把关、强调专业对口、突出德才兼备,做好人才的遴选审核。一是把好人选的“准入关”。要求各地严格按照推荐函中要求的相关条件进行申报,突出强调“政治过硬”,明确要求“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清正廉洁、科学公正”,进行层层筛选,再经食安办审定并公示。二是突出人选的“专业性”。明确专家以食品安全监管、法学、公共卫生、食品检验检测等专业为范围,具备相应专业的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或从事管理岗位5年以上经验,要求熟悉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具有丰富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检验检测、规范化管理等实践经验,同时在数量上进行控制,倡导“宁缺毋滥”,保证了专家库的“质量并举”。三是限定人选的“有效期”,不搞“终身制”。实行至公布之日起5年的有效期,根据监管需要和实际情况对专家库名单进行动态调整,确保专家真正在岗在行、尽职尽责。   截至目前,省政府食安办对收到的629份专家推荐表进行审核后,分5批次对520名专家按照类别进行了公示。其中,既有检验机构、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及行业协会的专业人士,也有食品监管部门的行家里手,为全省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有力的专业支撑。为充分发挥专家智库在食品安全领域的重要作用,初步拟定了《黑龙江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章程》,对工作职责、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委员管理进行了明确。下步打算请专家参加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进行评估、跟踪问效,同时进一步发挥专家作用在应急处置等工作中作出分析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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