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中国食品 » 正文

国新办:我国非洲猪瘟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

分享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04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浏览次数:586
核心提示:
   7月4日上午十点,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当前我国非洲猪瘟疫情发生势头明显减缓,正常的生猪生产和运销秩序正在逐步恢复。我国非洲猪瘟防控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自去年8月初我国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以来,截至2019年7月3日,全国共发生非洲猪瘟疫情143起,扑杀生猪116万余头。今年以来,共发生非洲猪瘟疫情44起,除4月份外,其他5个月新发生疫情均为个位数。目前,全国25个省区的疫区已经全部解除封锁。   尽管如此,我国非洲猪瘟防控面临的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据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介绍,非洲猪瘟防控是全球性难题,已发生疫情的68个国家和地区中,只有13个国家曾经实现根除,用时长达数年甚至数十年。我国是世界第一养猪大国,养猪主体和饲养量超过所有发生疫情国家总和,但兽医工作基础、防疫能力等与防控要求还不适应,提升防控能力、做好防控工作任重道远。   为此,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对全面加强生猪生产各环节非洲猪瘟防控监管提出了明确要求,是指导防控非洲猪瘟、提升防控能力、稳定生猪生产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明确了禁止直接使用餐厨废弃物喂猪,对因使用餐厨废弃物喂猪引发疫情或造成疫情扩散的,不给予扑杀补助并追究责任;运输环节,要求规范产地检疫,严肃查处违规出证等行为;屠宰环节,重点是明确要求落实屠宰厂非洲猪瘟自检和驻场官方兽医两项制度。同时,要求加大生猪屠宰厂资格审核清理力度,明确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吊销生猪定点屠宰证。《意见》提出要加快实施分区防控,降低疫情跨区域传播风险;鼓励创建非洲猪瘟无疫区和无疫小区,提升区域防控能力。《意见》还提出,要严格禁止境外疫区产品进口,加大进出境查验检疫力度,持续保持打击生猪产品走私高压态势。   《意见》强调要加大对生猪生产的政策支持力度,对受影响较大的生猪调出大县规模化养猪场(户)实行临时性生产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要加强信贷支持。要加快推动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合理规划、切实保障规模养猪场发展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的土地供应。
 
 
打赏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网站客服,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删除相关内容。
 

国新办:我国非洲猪瘟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二维码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xxxxx",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