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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妈”假冒“胖子”被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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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19  来源:中国消费网  浏览次数:366
核心提示:
  近日,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查处一起涉嫌混淆行为的不正当竞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得到有效制止。   据了解,重庆胖子天骄融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胖子”牌麻辣鱼佐料,在重庆及周边省市具有较高知名度。然而,近期“胖子”牌麻辣鱼佐料销量持续下降。该公司立即派人进行市场调查。   调查发现,在涪陵地区出现了“李鬼”。该公司向涪陵区市场监管局举报,称涪陵区内有不法商贩销售仿冒的“胖子”牌麻辣鱼佐料。接到举报后,涪陵区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支队与敦仁市场监管所迅速展开调查。   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在涪陵区兴华花园农贸市场内,有数名个体工商户销售名为“胖子妈”的麻辣鱼佐料,其产品外包装装潢与重庆胖子天骄融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胖子”牌麻辣鱼佐料的外包装装潢非常相似,涉嫌“混淆”行为,且侵犯该公司的外观专利设计,其行为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执法人员查清事实后,立即向销售“胖子妈”麻辣鱼佐料的个体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与“胖子”牌麻辣鱼佐料相近似的产品,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鉴于当事人没有违法的主观故意、违法时间短、社会危害小,且主动停止违法行为,该局对当事人作出免于行政处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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