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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永修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商店超市食品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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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24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浏览次数:759
核心提示: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商店超市食品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强化商超食品日常规范管理,切实维护辖区内商超食品市场良好秩序,为广大的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近日,永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加强商店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严把商超食品准入关。各商超要认真做好食品进货台帐,提倡大型商超采取电子台账管理。如实记录每种食品的生产者、品名、进货时间、产地来源、规格、质量等级、数量等内容;要建立供货商管理档案,如实动态记录供货商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经营产品等基本信息。建立商品跟踪台账,记录商品采购直至销售全过程数据。切实履行食品进货索证索票查验制度。   二是各商超要与入市经营者签定入市书面协议,明晰双方食品安全责任。一方面督促入市食品经营者积极申报有关许可手续,引导入市经营者合法经营。另一方面大型商超开办方或者商业综合体要求入市经营者加强经营场所硬件设施的配套建设,完善保证食品安全的经营条件。商超开办方或者商业综合体内有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者,还要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   三是加强商超入市食品销售经营者监管。凡在商超内从事现场制售食品、凉拌菜品的经营者,其从事生产加工、销售的经营规模须与其经营场所面积及环境相适应。从事现场制售熟食肉制品的经营者,一律不得从商超外购进熟肉制品并在商超内销售。认真落实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凡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一律不得在商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四是加大商超规范化监管。加强生鲜肉品、水产品、干货食品、散装冷冻食品、等食品的“五防”监管工作,做好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措施。加强做好腌制蔬菜食品“三防”监管。设置隔离设施;生、熟散装经营区域应当保持一定距离,防止交叉污染;严禁与废弃物处理设施和任何非食品物品混区摆放。   五是加强散装食品监管。不得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重复标注散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及有效的保质期;不得涂改散装食品的生产日期、有效保质期。   六是加强临近保质期的食品监管。要求商超设立专区、专柜明示降价销售处理;对退回供货商的临近保质期食品,要建立专门的退货记录或保存退货票据;对过期变质食品,必须下架销毁,不允许退回供货商。下架销毁的食品必须要有销毁记录。   七是做好商超库房食品储存监管。食品储存设施设备必须符合食品储存要求。配备的冷藏冷冻设备,设备完好、运转正常,有明显的区分标识。低温储存的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要分开储存,其外部要有明显的温度显示装置,柜内温度冷藏要保持在8℃以下、冷冻肉制品要保持在-18℃以下,并保持柜内清洁。柜内冷冻(冷藏)物品不得超过柜内容积的70%,不允许直接叠压摆放。   八是设立专用食品储存库房。大型商超要对专用的食品储存安装相应的通风设备,保持库房整洁、干燥,完善“五防”设施。食品库房要设立专门的存货架,并离地离墙10CM以上,严禁将食品直接放置地上。   九是确定专人库房管理。明确食品库管人员工作职责,严格落实索票索证和出入库查验制度,按照票物相符、标示清晰、分类存放、先进先出的管理。对超过保质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及时处理,严禁放在库房。   十是加强商超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提高管理人员水平。督促商超加强对食品经营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树立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增强爱岗敬业诚信经营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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