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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四大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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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26  来源:齐鲁网  浏览次数: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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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鲁网7月24日讯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大培训大观摩大检查大提升行动的通知》,部署开展全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四大行动。
  各市要以县(市、区)为单位,由县(市、区)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联合组织学校食堂(含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大培训。辖区内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含校长、分管校长、食品安全管理员、厨师长)参加大培训,培训于8月20日前完成。
  闪电新闻记者了解到,每县(市、区)要选择一所食品安全经营管理规范、具有示范效应的学校食堂进行观摩。辖区内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含校长、分管校长、食品安全管理员、厨师长)参加大观摩。重点观摩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推进校园绿色餐饮行动情况,学校食堂实施大宗食品原料统一招标和集中定点采购、实施明厨亮灶等,引导辖区内学校食堂提档升级、规范管理。
  全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大检查与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相结合,8月下旬至9月30日进行。在学校秋季开学前后,各市组织县(市、区)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联合对辖区内所有学校食堂开展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及时通报,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查处,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将适时对各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飞行检查。
  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作为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的重点,以学校食堂实施明厨亮灶全覆盖为抓手,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提升。全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大提升工作于9月30日完成。年底前所有学校食堂实现明厨亮灶全覆盖。
  山东省市场监管相关负责人告诉闪电新闻记者,各级市场监管、教育部门采取边检查、边通报、边督促提升的方式进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学校高度重视,立行立改。各级教育部门对未实施明厨亮灶的学校食堂进行督导,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学校,采取依法约谈负责人、通报批评等方式,督促其按时实施明厨亮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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