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内容:年初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区人民政府签订的《2019年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的落实情况;各乡镇(街道)2019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开展、食安委机构运行,党政同责贯彻情况;农村聚餐办宴申报、备案、指导情况及“三小”食品经营信息统计情况;“阳光问廉”曝光问题及“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开展情况。

(图为:督查组督查金垭镇食品安全工作现场)
督查组每到一处,通过观看资料、查会议记录、电话核实和随机抽看现场点位等方式展开督查,从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食品安全日常工作、应急体系建设、宣传阵地建设、群众满意度、特色亮点等六大项14个小项逐一督查打分。

(图为:督查组督查申家乡食品安全工作现场)
督查结束后,食安办将汇总各督查组的督查结果,形成督查通报由区政府办下发各乡镇,并要求相关乡镇书面向区食安办报告所通报问题的处理结果和整改情况,督查情况作为各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年度考核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