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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首次实行海蜇限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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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8-06  来源:中国海洋报  浏览次数: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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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8月1日,江苏省301艘海蜇特许捕捞渔船整装出港,江苏省2019年海蜇资源特许限额捕捞试点工作实施阶段全面展开。盐城市射阳县黄沙港、射阳港、双洋港、新阳港,滨海县翻身港,大丰区川东港;南通市如东县洋口港、刘埠港,海安市老坝港;启东市吕四港、蒿枝港等11个港口为定点上岸码头。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积极推进江苏省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加强海洋渔业资源养护和合理利用,今年江苏省首次实行限额捕捞制度,海蜇资源专项捕捞为试点品种,实行捕捞总量控制。江苏省捕捞总量为6166.9吨,试点对象为全省获准从事海蜇专项(特许)捕捞的渔船。渔获物交易由自由交易改为定点上岸交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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