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中国食品 » 正文

甘肃通报:豆芽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不合格,白菜氧乐果超标

分享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8-11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141
核心提示:
   8月9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和粮食加工品共215批次,抽检合格样品209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均为食用农产品。
  5批次豆芽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不合格,分别为兰州新区绿源农副食品超市销售的扁豆芽、黄豆芽,城关区九州中路新佰家副食百货店销售的豆芽,城关区盐场路小吴蔬菜水果店销售的黄豆芽,白银喜来聚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扁豆芽。
  4-氯苯氧乙酸可以促进植物体内的生物合成和生物转移,不仅可防止落花落果、提高做果率、增进果实生长速度、促进提前成熟,还能达到改善植物品质之目的,同时它还有除草剂的作用。在豆芽生产中,4-氯苯氧乙酸钠的应用十分广泛,它可以促进豆芽下胚抽粗大,减少根部萌发,加速细胞分裂。据研究,它对大鼠(wistar)无明显致畸作用,但对小鼠(昆明种)成熟精细胞有一定损伤作用。绿豆芽作为一种食用量非常大的蔬菜,4-氯苯氧乙酸钠的残留在人体内的累积所产生的有害作用不容忽视。
  另外,还有华亭县志强蔬菜经销部销售的白菜,氧乐果超标。氧乐果属于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较强的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主要用于防治吮吸式口器害虫和植物性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氧乐果在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造成氧乐果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户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在蔬菜种植过程中使用了农药氧乐果。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地兰州新区、兰州市、白银市、平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不合格产品信息

      相关报道: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甘市场监通告〔2019〕第11期总第25期)
  本文由食品资讯中心编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foodmate.net。
 
 
打赏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网站客服,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删除相关内容。
 

甘肃通报:豆芽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不合格,白菜氧乐果超标二维码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xxxxx",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