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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通报2批次不合格食品 猕猴桃白兰地检出甲醇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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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8-15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99
核心提示:
    8月15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第29期食品抽检信息,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保健食品、餐饮食品、食盐5类食品516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涉及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甲醇指标。
  其中,沿河华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沿河县黄土乡农特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贵州武陵山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2批次铜仁珍珠花生(生产日期:2019年1月10日、2019年1月1日)检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产品中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规定坚果与籽类食品中,除熟葵花籽外,其他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的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50g/100g。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或是产品在储存运输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过氧化值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另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标称贵州修文瑞源酒庄有限公司生产的猕猴桃白兰地,该样品检出甲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甲醇是工业酒精的主要成分之一。酒类发酵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甲醇,不同类别酒中的甲醇含量不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7-2012)规定,其他蒸馏酒中的甲醇的最大限量值为2.0g/L。酒类食品中甲醇不合格,可能是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违规使用工业酒精,也可能是企业对生产原料控制不严或对生产工艺把控不当所致。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贵阳市、铜仁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铜仁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不合格样品信息
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分类 公告号 公告日期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检验机构 备注
      相关报道: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19年第2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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