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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骅港海关查获禁止进境携带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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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9-19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次数:1090
核心提示:
   近日,石家庄海关隶属黄骅港海关在一名外籍入境船舶服务人员行李中截获一批禁止携带入境水生动物产品,共计3.76公斤。
  经检查,该批水产品未经任何处理,可能含有寄生虫、细菌等有害生物,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中严禁携带或者邮寄进境物,黄骅港海关依法予以截留并作销毁处理。
  1-8月,黄骅港海关采用“人+机”模式,通过X光机判图和开箱检查等方式还截获管制刀具5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有关规定,管制刀具属于限制进出境物品。
  海关提醒,进出境人员应及时了解进出境携带相关规定,不要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中所列物品,以免触犯相关法律法规、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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