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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通报4批次不合格食品 涉及酸价、毒死蜱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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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9-19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254
核心提示:
     9月19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通报,近期该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豆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10类食品575批次样品,发现不合格样品4批次,涉及酸价、毒死蜱指标。
  不合格样品中,有3批次样品检出毒死蜱超标,分别为:遵义师范学院西一食堂购进的西芹、孔祥云(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白菜、赫章县福万家购物广场销售的菠菜。
  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规定,芹菜中毒死蜱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 ;普通白菜中毒死蜱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1mg/kg ;菠菜中毒死蜱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1mg/kg。毒死蜱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农药施药量过大,或施药频率过高,或者种植者未严格执行农药停药期造成。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还有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白云区唐大梅粮油摊销售的标称白云区蔡绿山食用油加工厂生产的散装压榨菜籽油,该样品检出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一般情况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2018)规定,食用植物油(包括调和油)中酸价的最大限量为3mg/g。酸价不合格可能是生产企业在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运条件不当所致,贮存时温度较高易导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败。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贵阳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贵阳市、遵义市、毕节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立即采取停止销售、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4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分类 公告号 公告日期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检验机构 备注

      相关报道: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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