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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男子自制山寨雪花啤酒 非法获利30万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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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02  来源:辽沈晚报  浏览次数:404
核心提示:
   非法购买雪花啤酒淡爽、干啤的商标、瓶盖、纸箱,通过换商标等形式将劲爽啤酒换成雪花啤酒售卖,非法获利30余万元,沈阳男子聪明反被聪明误,最终被警方抓获。   昨日,记者从苏家屯区人民法院获悉,一男子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审获刑。   2018年3月至11月间,李某在沈阳市苏家屯区租用厂房内,通过非法购买雪花淡爽、干啤啤酒的商标、瓶盖、纸箱、劲爽啤酒等采用换商标方式将劲爽啤酒换成雪花淡爽、干啤啤酒并以每件31-33元的价格对外进行销售。   2018年11月29日,李某被公安机关被抓获,11月30日被刑事拘留,2019年7月11日被提起公诉。经审计,李某销售伪劣啤酒金额总计305510元,公安机关扣押未销售的伪劣雪花啤酒418箱,价值约13376元。   苏家屯区人民法院认为,李某以牟利为目的,在生产、销售产品过程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数额较大,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法院一审判决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责令李某退赔非法所得305510元;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的啤酒、压盖机、瓶盖予以没收,并依法处理。   无独有偶,2018年3月至11月,凌某某在沈阳市苏家屯区租用厂房,购买制假材料,利用换商标等形式生产伪劣雪花淡爽、干啤啤酒向外销售获利。经审计,在此期间,凌某某销售给刘某、红某、张某等人雪花淡爽、干啤啤酒金额为107476元。公安机关在其厂房处扣押雪花干啤412箱、雪花淡爽100箱,价值16384元。   苏家屯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凌某某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六万元;退赔非法获利107476元;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的啤酒、空瓶、压盖机器、包装物、箱套予以没收,并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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