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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中含“伟哥” 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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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04  来源:正义网  浏览次数: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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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齐齐哈尔11月4日电 “我不该为了追求经济上的利益而做伤害消费者健康的事,我不该违法,我错了,我认可检察官的指控……”近日,在黑龙江省富裕县检察院对刘某某等4人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庭审现场,被告人之一刘某某真诚地说。
  事情还得从几个月前说起。2019年3月开始,富裕县检察院开展了捍卫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而同时,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在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两部门的目光同时锁定了“保健品”这个鱼龙混杂问题迭出的领域。
  “对相关案件在行政处理上我们可以做得很规范很清晰,但是否涉及到犯罪,我们就把握不准了,因为都是做维护老百姓身心健康的事,我们和公益诉讼检察官很自然地走到了一起,由检察官对我们查处的行政案件把脉,发现犯罪行为,打击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非常大的提高……”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姜晓颖介绍。
  在检察官对行政案件逐一审查中,很快发现了线索:3起违法销售的近10种保健品中均含有“西地那非”(俗称“伟哥”)成份,4名当事人涉嫌犯罪,在检察机关的建议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后该院对涉案的被告人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西地那非’(俗称‘伟哥’)是国家明令禁止在保健品中添加的成份,若使用不当,比如与硝酸甘油同时服用,会造成血压叠加下降,对服用者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被告人向社会不特定的公众违法销售含有‘西地那非’成份的保健品,其行为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面对庭审过程的互联网直播,该院检察长李雪峰一边出庭支持公诉,一边做起了普法宣传。在确实充分的证据和透彻的分析面前,4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并愿意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以警示他人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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