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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通报7批次不合格样品 涉及糕点、蜂产品、方便食品和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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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05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839
核心提示:
     11月5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通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该局对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水果制品、饮料5类食品及相关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发现不合格样品7批次,涉及糕点、蜂产品、方便食品和饮料四大类。
  不合格糕点为:德州市德城区尚诺水产经营部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河北省沧州市东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迷你粽子(蜜枣)中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经核实,为经营环节存储不当导致。德州市夏津县一品糕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唇唇欲动蛋糕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合格。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根据《GB 709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规定,糕点中菌落总数应符合n=5,c=1,m=104 ,M=105CFU/g的要求,大肠菌群应符合n=5,c=1,m=10,M=100CFU/g的要求。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是常用的防腐剂。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但过量食入苯甲酸会引起腹泻、肚痛、心跳快等症状,长期使用可能引起肝肾脏的慢性损害。
  不合格蜂产品为:济南市济南济泉黄岩峰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枣花蜂蜜中诺氟沙星项目不合格。
  诺氟沙星是一种喹诺酮类抗生素,具有广谱抗菌作用,抗菌作用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中规定,自2016年12月31日起,停止经营、使用用于食品动物的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原料药的各种盐、酯及其各种制剂。
  不合格方便食品为:聊城市山东东阿阿健阿胶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红豆薏米山药粉(即食)中霉菌项目不合格。聊城市山东东阿东澳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六味早餐粥中酵母项目不合格。
  霉菌、酵母是自然界中常见的真菌,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霉菌和酵母污染可使产品腐败变质,破坏产品的色、香、味,降低其食用价值。霉菌和酵母超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加工用原料受污染,或者是产品存储、运输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流通环节抽取的样品被污染。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2批次饮料不合格,分别为:济宁市山东祥宏堂医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玖味盖宝牌氨糖螯合钙中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和1批次魅初美多维蛋白肽中蛋白质项目不合格。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6期(总第220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复检结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g/kg║0.0421║不得使用 初检机构:德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复检机构: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糕点 糕点 总局/国抽 复检不合格
 
         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相关报道: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6期(总第2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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