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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制粽掺硼砂卖了不到40元 韶关这个店主被罚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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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05  来源:羊城晚报  浏览次数:176
核心提示:
  根据广东省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工作部署,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问题联合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截至10月底,全省共查处食品案件5525宗,罚没金额3661.6万元,责令停产停业61户次,取缔无证企业85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09宗。
  今年5月14日,韶关市曲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曲江区马坝镇如花美食店加工的粽子进行监督抽样,经检验,该批次粽子不合格。6月3日,执法人员在当事人门店的洗消间发现一罐散装硼砂,经当事人确认,加工自制上述批次粽子使用了此罐中的硼砂。经调查,当事人在5月14日共加工自制出该批次散装粽子3千克,共18个粽子,并以2.2元/个的价格进行现场销售,已全部销售完毕,销售金额为39.60元。
  曲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8月13日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39.60元及用于违法生产的硼砂150克,处以罚款10000元。
  同时,此案涉嫌触犯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曲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8月23日依法将该案移送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立案处理。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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