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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检出甜蜜素、N-二甲基亚硝胺不合格,黑龙江通报2批次不合格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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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05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998
核心提示:
   11月5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第47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完成了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471批次,涉及酒类、水产制品、粮食加工品等18类食品,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食品添加剂和其他指标等问题。
  抽检信息显示,不合格产品中,有1批次白酒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为海伦市国忠酒业经销部销售的标称中国·黑龙江村夫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村夫酒(白酒)(生产日期或批号2007-3-18),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甜蜜素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一种常用的合成甜味剂。按照GB 2760规定,白酒中不得使用甜蜜素。产品明示执行标准《浓香型白酒》(GB/T 10781.1-2006)中规定,浓香型白酒中不得添加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物质。甜蜜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或为改善产品的口感,在白酒中添加甜蜜素等甜味剂来调节风味,或者购入了含有甜蜜素的白酒为原料生产加工所致。长期过量食用甜蜜素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另外,还有1批次水产品制品检出其他指标问题,为依兰县美廉美超市销售的标称青岛吉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金鳕鱼片(生产日期或批号2019-6-1),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N-二甲基亚硝胺是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一种,食品中天然存在的N-亚硝胺类化合物含量极微,但其前体物质亚硝酸盐和胺类广泛存在于自然界中,在适宜的条件下可以形成N-亚硝胺类化合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中规定,水产制品中N-二甲基亚硝胺的最大限量不高于4.0μg/kg。N-二甲基亚硝胺超标可能由于产品原料腐败所致,反映该食品卫生状况不达标。过量摄入含有N-亚硝基化合物的食物,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及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省局报告。

不合格产品信息

      相关报道: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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