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产品中,食用农产品不合格2批次,分别检出兽药残留、非食用物质问题。不合格产品分别为莆田市城厢区亚青家禽摊销售的土鸡(购进日期为2019年8月16日),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合格;厦门夏商百货集团三明有限公司列东店销售的来自三明市鑫源蔬菜配送有限公司的黄豆芽(购进日期为2019年8月28日),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合格。
五氯酚酸钠属于有机氯农药,常被用作除草剂、杀菌剂。《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五氯酚酸钠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五氯酚酸钠由于其水溶性,易造成水或土壤污染,并且能通过食物链作用进入牲畜体内,进而进入人体内。五氯酚酸钠能抑制生物代谢过程中氧化磷酸化作用,如长期摄入,可能会对人体的肝、肾及中枢神经系统造成损害。
4-氯苯氧乙酸钠又称防落素,是一种内吸、广谱、高效、多功能植物生长调节剂,由植物的根、茎、叶、花和果吸收,主要用于防治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等,并且可调节植物株内激素的平衡,刺激子房膨大,补充植物体内生长素不足。在豆芽生产中,4-氯苯氧乙酸钠可以促进豆芽下胚轴粗大,减少根部萌发,加速细胞分裂,可提高豆芽产量和质量,所生豆芽肥嫩、粗壮、爽口。原食药监总局,原农业部,原卫计委2015年第11号公告规定,豆芽生产经营中禁止使用4-氯苯氧乙酸钠。
此外,还有饮料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产品为标称广西桂林荔波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7月12日生产的纯豆浆固体饮料,霉菌不合格。
霉菌属于真菌,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失去食品的食用价值,并产生真菌毒素危害人类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2015)中规定,固体饮料中霉菌的最大限量值50CFU/g。霉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或者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生产工器具等设备设施清洗消毒不到位;或者产品储运条件不当而导致。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不合格产品信息
相关报道: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4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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