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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山西通报4批次不合格食品 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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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20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309
核心提示:
     11月15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第4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本期公布425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酒类、茶叶及相关制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等20大类,发现不合格样品4批次。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水果制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太谷县晋昌源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枣夹核桃仁果品检出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山西枣源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鲜爱100·FD冻干脆枣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霉菌是自然界中常见的真菌,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价值,有的甚至会产生毒素。食品中霉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加工用原料受霉菌污染、生产过程消毒不彻底或储运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流通过程中样品受霉菌污染。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造成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数较高,又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还有2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为:昔阳县佰品优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应县三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三池高菜(生产日期分别为:2019年5月10日、2019年4月28日),2批次样品均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是常用的防腐剂。《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腌渍的蔬菜中苯甲酸及其钠盐应不超过1.0g/kg(以苯甲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但过量食入苯甲酸会引起腹泻、肚痛、心跳快等症状,长期使用可能引起肝肾脏的慢性损害。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导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看拨打12315投诉举报。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4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不合格样品信息

       食品监督抽检不产品合格信息
      相关报道: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4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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