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通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该局在对调味品、饮料、罐头、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11类食品及相关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发现不合格样品28批次,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等问题。
6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6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包括饮料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餐饮食品2批次。 其中,3批次饮料检出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合格,为:临沂市临沂兴大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桶装饮用水、临沂市蒙阴县高蒙绿色山水水厂生产的1批次桶装饮用水、临沂市莒南县马鬐山纯净水厂生产的1批次弱碱性饮用水。 铜绿假单胞菌原称绿脓杆菌,是一种常见的条件致病菌,潮湿的环境是其存在的重要条件。桶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主要原因可能是:水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部分企业对卫生管理认识不足,操作不够规范,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回收桶未配备自动刷洗消毒设备,仅手工刷洗或灌装前在灌装机上短暂冲洗桶内壁;生产车间湿度大,易滋生细菌;流通环节中,存放时间长,水桶多次循环使用增加了二次污染风险。 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检出霉菌项目不合格,为: 德州市济南华联超市有限公司齐河明珠店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山东沙土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沙土吊炉花生。 霉菌是自然界中常见的真菌,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价值,有的甚至会产生毒素。《GB 1930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中规定,熟制的坚果与籽类食品中霉菌应≤25CFU/g。 2批次餐饮食品检出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分别为:新泰市中何记馅饼周快餐店使用的1批次餐盘、威海市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水浒人家餐饮店使用的1批次八寸圆盘。其中前者还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合格。 根据《GB 149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得检出;用化学消毒法的消毒餐(饮)具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得检出。
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超标等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7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超标等问题。其中,泰安市金睿市场销售的1批次芹菜中铅(以Pb计)项目不合格。 铅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是一种慢性和积累性毒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新鲜蔬菜(芸薹类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薯类除外)中的铅的限量不得超过0.1mg/kg. 还有,济南市天桥区百禄食品商行销售的1批次长豆角中氧乐果项目不合格。 氧乐果是一种有机磷杀虫、杀螨剂,对害虫击倒力快。具有较强的内吸、触杀和一定的胃毒作用,其作用机制为抑制昆虫胆碱酯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氧乐果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 mg/kg。 还有,泰安市凤凰农贸市场C105-118销售的1批次黑豆芽中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合格。 4-氯苯氧乙酸钠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明确豆芽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得使用4-氯苯氧乙酸钠。 还有,滨州市北海新区渔者海产商行销售的1批次梭鱼、滨州市无棣圣豪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梭鱼检出氯霉素项目不合格。 氯霉素是一种广谱抑菌剂,《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将氯霉素列入禁止使用且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药物。氯霉素会抑制人体骨骼的造血功能,引起人的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状白细胞缺乏症等疾病,过量食用氯霉素超标的食品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另外还有,滨州市邹平商贸城大福源超市销售的1批次海水虾中呋喃西林代谢物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滨州市惠民县信誉楼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生产企业为聊城市蓝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乌鸡中挥发性盐基氮、氯霉素、磺胺类(总量)和替米考星项目不合格。
酒类产品检出酒精度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中,有7批次酒类产品检出酒精度不合格,分别为:淄博市山东千亩园葡萄酒庄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冰葡萄红酒;烟台市烟台科乐克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伯爵庄园干红葡萄酒;烟台市烟台国泰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马特奥西班牙味觉干红葡萄酒;淄博市淄博鲁湖春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鲁湖春牌茅台镇迎宾酒;烟台市烟台稷黍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国黍特制三鞭酒(露酒)、1批次国黍黍酒;济南市山东裕龙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小米酒。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酒类样品存在酒精度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度的高低;可能是储存时间过长或销售环节滞留时间太久,也可能是个别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故意标高酒精度,以提高销售价格,欺骗消费者;也不排除生产者的检验器具未准确计量,检验结果出现偏差的情况。
罐头、糕点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1批次罐头和1批次糕点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其中1批次为:青州市山东金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味付干瓢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合格。 山梨酸及其钾盐是防腐保鲜剂,对酵母、霉菌和许多真菌都具有抑制作用。山梨酸及其钾盐是一种相对无毒的食品添加剂,在生物体内可被代谢为二氧化碳和水排出体外。但如果长期食用山梨酸及其钾盐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骨骼生长、肾脏、肝脏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另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枣庄市山东森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乳酸菌三明治蛋糕中丙二醇项目不合格。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丙二醇的功能为稳定剂和凝固剂、抗结剂、消泡剂、乳化剂、水分保持剂、增稠剂,糕点中丙二醇的最大使用量为3.0g/kg。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6批次样品检出质量指标不合格。其中,2批次糕点为:枣庄市枣庄金鏊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香酥煎饼(花生味)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为:枣庄市枣庄祥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烘炒类(低温烘焙豆浆原料)中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济南市济南高老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高老太香瓜子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1批次饮料为:临沂市山东纯乐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悟养胃动力乳酸菌饮品中蛋白质项目不合格。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0期(总第224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 复检结论;酒精度,%vol║50.4║51.0~53.0 初检机构: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复检机构: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酒类 | 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 | 总局/国抽 | 复检不合格 |
| 复检机构: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酒类 | 其他发酵酒 | 总局/国抽 | 复检不合格 |
| 复检结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0.85║≤0.80; 初检机构: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 开心果、杏仁、松仁、瓜子 | 总局/国抽 | 复检不合格 |
| 复检结论:酸价(以脂肪计),mg/g║3.1║≤3 初检机构: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复检机构: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 其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 总局/国抽 | 复检不合格 |
| 复检机构: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 其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 总局/国抽 | 复检不合格 |
| 计),mg/100cm²║4.2║不得检出 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 餐饮食品 | 复用餐饮具 | 总局/国抽 |
| 复检结论: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 食用农产品 | 豇豆 | 总局/国抽 | 复检不合格 |
|
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相关报道: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0期(总第224期)
本文由食品资讯中心编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foodmate.net。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网站客服,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删除相关内容。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xxxxx",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