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等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5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等问题。其中,2批次蔬菜检出农药残留超标,为:贵阳合力生鲜惠民超市有限公司第九分公司销售的西芹检出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贵州省贵安新区碧桂园贵安1号项目(ZE-05-04地块13#至36#楼)(19)1-12(经营者:刘君政)销售的豇豆检出甲基异柳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毒死蜱,又名氯蜱硫磷,目前是全世界使用最广泛的有机磷酸酯杀虫剂之一,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等作用。甲基异柳磷是一种土壤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杀虫广谱、残效期长,是防治地下害虫的优良药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芹菜中毒死蜱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 mg/kg,豆类蔬菜中甲基异柳磷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1mg/kg。 还有,2批次样品检出兽药残留超标,为:六枝特区汇兴果蔬超市销售的特价鸡蛋检出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贵州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新世界花园分公司销售的猪肝(精品)检出土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氟苯尼考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 土霉素属于四环素类,是由链霉菌产生的一种广谱抗生素,因其具有促进生长和治疗疾病的作用,被广泛应用于饲料添加剂,是防治患病禽畜的常用药物。《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食品动物肝脏中的土霉素的最高残留限量为300μg/kg。 还有1批次样品检出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为:威宁县福乐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 镉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健康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新鲜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块根和块茎蔬菜、茎类蔬菜、黄花菜除外)中镉的限量为0.05mg/kg。 调味品检出质量指标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中,有4批次调味品检出质量指标不合格。其中,3批次样品检出氨基酸态氮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分别为:贵州正联邦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大方县琼芳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大方晒酱;钟山区百信农贸市场飞丹调味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六枝特区郎岱杨家酱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郎岱杨家酱;息烽县心连心超市销售的、标称遵义市味醇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幺幺特鲜(酿造酱油)。 氨基酸态氮指的是以氨基酸形式存在的氮元素的含量,是判定发酵产品发酵程度的特性指标,氨基酸态氮含量越高,鲜味越好。《甜面酱》(SB/T 10296-2009)中规定,甜面酱的氨基酸态氮应不低于0.3g/100g;《酿造酱油》(GB/T 18186-2000)中规定,质量等级为三级的酿造酱油,氨基酸态氮应不低于0.40g/100mL。产品的氨基酸态氮不达标,可能是由于生产工艺不符合标准要求,未达到要求发酵的时间;或者是产品配方缺陷的问题。 还有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贵州省美天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威宁县张家醋厂生产的张家甜醋检出总酸(以乙酸计)检出值低于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 总酸是食醋的品质指标,反映其特色的重要特征性指标之一。对酿造食醋来说,酸度越高说明发酵程度越高,食醋的酸味也就越浓,风味也就越好。食醋中总酸含量未达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工艺控制不严或未按标准执行,或者是产品配方存在缺陷。 2批次茶叶检出重金属超标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茶叶检出重金属超标,为:息烽县小寨坝镇绿谷便利店销售的、标称贵州天诚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贵名袋泡苦丁茶;贵州铜仁华鑫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口县铜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梵净山野生藤茶,2批次样品均检出铅(以Pb计)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 铅是能够在生物体内蓄积且排除缓慢的重金属污染物,长期摄入铅超标的食品会严重影响大脑和神经系统,尤其会对儿童造成智力发育障碍和表现行为异常。《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苦丁茶中铅(以Pb计)的限量为2.0mg/kg;本次抽检的产品执行标准《藤茶(代用茶)》(Q/TJSW 0002S-2017)中规定,代用茶中铅(以Pb计)的限量为1.8mg/kg。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1批次蔬菜制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为:习水县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六盘水美味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剁辣片检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自治州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贵安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自治州市场监管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4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300μg/kg
75CFU/g;
820CFU/g;
95CFU/g;
<10CFU/g║n=5,c=2,m=10,
M=100CFU/g
83000CFU/g;
87000CFU/g;
120000CFU/g;
84000CFU/g║n=5,c=2,m=10000,
M=100000CFU/g
98000CFU/g;
150000CFU/g;
120000CFU/g;
6300CFU/g║n=5,c=2,m=10000,
M=100000CFU/g
34000CFU/g;69000CFU/g;
57000CFU/g;
180000CFU/g║n=5,c=2,m=10000,
M=100000CFU/g

相关报道: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4期)
本文由食品资讯中心编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foodmate.net。
打赏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网站客服,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删除相关内容。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网站客服,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删除相关内容。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xxxxx",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 条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0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2年 第19号〕
-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17号)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提升实施意见的通知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19号)
-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1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1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4期)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2年第41期)
-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第一批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 五指山市旅游烹饪协会关于发布《五指山酸汤鱼烹饪规程》团体标准的公告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