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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防腐剂、甜味剂超标,吉林这3批次不合格陈醋、白酒被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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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02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119
核心提示:
   12月2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2019年第48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8类食品共389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样品中:调味品不合格样品2批次,酒类不合格样品1批次。
  2批次陈醋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通化市东昌区多元干调店销售的标称通化市通元醋厂生产的陈醋(420mL/瓶、老卞商标、生产日期2019-09-17),通化市东昌区铭宇调味品商行销售的标称通化市通元醋厂生产的陈醋(420mL/瓶、老卞商标、生产日期2019-08-27)。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加工过程中常用的防腐剂,能有效抑制霉菌和酵母菌的生长繁殖,抑菌能力为苯甲酸的2-10倍,高剂量时能抑制细菌生长繁殖。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被人体组织所吸收后,有抑制体内氧化酶的作用,摄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过量的食品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另外,还有1批次九台区城西好又多连锁超市销售的标称吉林省东北王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九台贡酒(500ml/瓶、吉九及图形商标),经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检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甜蜜素,其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一种常用的合成甜味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白酒中不得使用甜蜜素。甜蜜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或为改善产品的口感,在白酒中添加甜蜜素等甜味剂来调节风味,或者购入了含有甜蜜素的白酒为原料生产加工所致。长期过量食用甜蜜素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已通报各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长春、通化市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长春、通化市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不合格产品信息
║初检值3.92×10-4g/kg,复检值1.09×10-3g/kg
║不得使用
初检机构: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复检机构:国家农业深加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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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相关报道: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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