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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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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03  来源:四川在线  浏览次数: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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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在线消息 12月2日,省委副书记、省长尹力主持召开省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精神,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省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营商环境优化等工作。
  会议组织观看2019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研究贯彻落实国家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有关会议精神具体措施,要求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共抓大保护”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狠抓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健全长效机制,坚决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高质量发展。
  会议审议通过《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明确学校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同时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食品采购制作安全规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措施等进行了明确。《办法》提出,学校食堂坚持公益性原则,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要加强学生食堂专业化经营,确保营养与卫生,要求学校食堂应当做到明厨亮灶,鼓励运用“互联网+”等方式,强化对学生餐饮原料来源、采购和食品加工制作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会议听取了关于贯彻落实近期全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会议情况的汇报,要求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化认识,对标国际一流、国内先进,认真落实《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扎实开展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创新创业活力。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本次常务会议开始前,自然资源厅厅长孙建军讲解了《土地管理法(修正案)》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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