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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山西通报6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食醋、白酒、饮用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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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09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200
核心提示:
   12月6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第4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报了6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调味品2批次,冷冻饮品1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酒类1批次,饮料1批次。
  抽检信息显示,2批次调味品检出总酸(以乙酸计)不达标,分别为山西辛公府食醋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辛公府经典香醋(酿造食醋),河曲晋海醋厂生产的老陈醋。
  总酸是反映食醋质量的主要指标之一,代表了食醋在发酵过程中产生醋酸的量,酸度越高食醋的酸味也就越浓。总酸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工艺控制不严或未按标准执行,产品与标签标注等级不匹配等造成。
  还有2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包括1批次水果制品和1批次饮料,分别为稷山县溥秀蜜饯食品厂生产的金丝蜜枣,菌落总数超标;临汾市尧都区龙源纯净水厂生产的桶装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 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大同市华大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小布丁,蛋白质不达标;山西杏花树汾溪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花瓷酒(清香型白酒),酒精度不达标。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导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看拨打12315投诉举报。

不合格产品信息
n2=2.0×102,n3=2.9×103,n4=5.9×103,n5=2.1×102
(CFU/g)║n=5,c=2,m=103,M=104(CFU/g)
水果制品 2019年第44期 2019.12.06 山西/省抽 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相关报道: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4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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