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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包“过期商品”要挟店家 瑞昌一男子被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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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10  来源:中国江西网-九江头条  浏览次数: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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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昌男子曹某多次恶意购买“被过期商品”,以此相要挟投诉店家索赔,露馅后被逮个正着。
  9日,记者获悉,有盗窃前科的曹某,归案后拒不认罪。经检方批准,曹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瑞昌警方“零口供”执行逮捕。
  “老板,你店里销售过期酸奶,怎么处理?”10月2日,曹某在瑞昌一乐美家超市购物时,发现两瓶酸奶过期了一天,纠缠着收银员:“要么赔偿私了?要不举报投诉?”店长黄芳(化名)立即联系上供货商过来协商处理,最后赔偿曹某400元钱才得以收场。
  “前两天才换的货,怎么会过期呢?”一头雾水的黄芳随即查看监控,发现曹某和另一男子10分钟前进入该店,在牛奶专柜转了一圈,什么都没有买就离开了。10分钟后,曹某一个人再次进入超市,就买到两瓶过期的酸奶。店老板闻讯后,跟踪曹某至附近的超市,当曹某故伎重演时遂报警。
  据悉,2019年8月14日至10月2日期间,曹某伙同他人采取将过期商品调包成未过期商品,或将快过期商品藏匿起来,等过了有效期后再购买,然后以购买了“被过期商品”相要挟,先后敲诈5家超市,其中既遂4次,未遂1次,共计获利2600元。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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