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中国食品 » 正文

吉林公布15批次不合格食品 近半数为食用农产品

分享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30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954
核心提示:
    12月30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公布了15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酒类、肉制品、调味品、饮料和食用农产品5大类。   不合格样品中近半数为食用农产品   不合格样品中,有7批次为食用农产品,约占所有不合格样品的一半。其中,有5批次检出农药残留超标,分别为:吉林市船营区晓立北京路副食果品超市销售的标称鑫源果品为进货来源的沃柑(散装)、经济技术开发区福邻生鲜超市福临家园店销售的冰糖桔(散装)检出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吉林市永鑫万客隆商贸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东北亚果农收购为进货来源的油桃(散装)检出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延边于仕万客隆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延吉市万益市场刘波蔬菜摊床为进货来源的油菜(散装)、延吉市前进大地生鲜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延吉市万源水果蔬菜批发市场为进货来源的小白菜(散装)检出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规定,丙溴磷在柑橘中限量是≤0.2mg/kg,甲胺磷在核果类水果中的限量是≤0.05mg/kg,毒死蜱在普通白菜中的限量是≤0.1mg/kg。   还有,辽源市龙山区会玲冻鱼摊床销售的刀鱼(计量称重)检出挥发性盐基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挥发性盐基氮指动物性食品由于酶和细菌的作用,在腐败过程中,使蛋白质分解而产生氨以及胺类等碱性含氮物质。按照GB 273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规定,海水鱼中挥发性盐基氮的限量为≤30mg/100g,此类物质具有挥发性,其含量越高,表明氨基酸被破坏的越多,特别是蛋氨酸和酪氨酸,营养价值将大受影响。   另外,辽源市龙山区东吉市场喜春活鱼摊床销售的鲫鱼(计量称重)检出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地西泮又名安定,为镇静剂类药物,主要用于焦虑、镇静催眠,还可用于抗癫痫和抗惊厥。《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地西泮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地西泮可以降低新鲜活鱼对外界的感知能力,降低新陈代谢,保证其经过运输后仍然鲜活,但地西泮可以通过食物链传递给人类。地西泮超过一定剂量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饮料、肉制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3批次饮料和2批次肉制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其中,不合格饮料为:标称四平经济开发区博爱清源饮品厂生产的博爱包装饮用水(17L/桶、生产日期2019-08-01)、博爱包装饮用水(17L/桶、生产日期2019-08-02)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四平经济开发区博爱清源饮品厂生产的博爱包装饮用水(18.9L /桶、生产日期2019-08-04)检出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中大肠菌群应符合n=5,c=0,m=0CFU/mL的要求,铜绿假单胞菌应符合n=5,c=0,m=0CFU/mL的要求。   不合格肉制品为:蛟河市正辉食品店销售的标称珲春市协合食品厂生产的牛板筋(30克/袋、年合及图形商标)和牛板筋(70克/袋、年合及图形商标)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测定是用来判定食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及卫生质量,它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以便对被检样品做出适当的卫生学评价。菌落总数如果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容易患痢疾等肠道疾病,可能引起呕吐、腹泻等症状,危害人体健康安全。   酒类产品检出质量指标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酒类产品检出质量指标不合格。其中,标称吉林源之王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莎拉伦斯冰葡萄酒(375mL/瓶、11.5%vol、莎拉伦斯商标)检出甲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吉林源之王葡萄酒业有限公司所在属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调查,该批次不合格冰葡萄酒样品实际并非吉林源之王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生产,而是通化紫隆山葡萄酒厂生产的半成品酒,加贴吉林源之王葡萄酒业所属标签。   酿造的葡萄酒、果酒都含有微量甲醇。甲醇是在葡萄发酵过程中产生的,由果肉中的果胶被果胶酶水解生成。但葡萄在自己发酵的时候甲醇产生的量很少,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葡萄酒企业一般是在全封闭式的环境下酿造,正常情况下,产生甲醇的量极少。若酿造葡萄酒缺乏工艺及流程控制不严,发酵过程出现问题,则会产生较多的甲醇,导致甲醇超标。   另1批次不合格酒类产品为:辽源市龙山区双亿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榆树市榆南村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榆南村玛咖酒(1L/桶、酒精度:50%vol、榆南村商标)检出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乙醇的体积分数,即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酒精度是酒类的一个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会影响酒的品质,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控制不当,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检验结果有偏差,也可能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或是企业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1批次调味品检出不合格,为:榆树市郝老六海鲜调料商店销售的标称榆树市春雨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饺子醋(750mL/瓶、吉雨商标)检出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已通报各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生产企业属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经营环节属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53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CFU/mL 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铜绿假单胞菌║29,0,0,0,0CFU/250mL║n=5,c=0,m=0CFU/250mL 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生产日期) 酒精度(20°C)║42.0%vol║49%vol-51%vol 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


 
      食品抽检不合格表1-20191230.xls
      食品抽检不合格表2-20191230.xls

      相关报道: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53期)

      本文由食品资讯中心编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foodmate.net。
 
 
打赏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网站客服,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删除相关内容。
 

吉林公布15批次不合格食品 近半数为食用农产品二维码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xxxxx",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