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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开展在食品包装上增加食用期限标注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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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31  来源:中国质量报  浏览次数:487
核心提示:
  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开展在食品包装上增加食用期限标注试点工作
  解决“找不到、看不懂、算不准”问题   本报讯  “请在2020年2月13日前食用。”12月30日,在西安市未央路人人乐赛高店选购牛奶的市民卢瑶,发现某乳制品的外包装箱上的标注与以往有所不同,“食用期限看起来更清晰直观,不用再计算日期,商家更细心,消费者省心了。”   在食品外包装上增加食用期限标注,实现了生产日期、保质期、食用期限3个时间的醒目标注,是陕西省市场监管局让消费者安全消费、明白消费、快乐消费进行的一项新探索。   由于食品种类繁多,保质期不尽相同。消费者选购食品后,还要费一番工夫计算到期时间。经常是等到吃的时候,一算才发现已经过了保质期。   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标准对食品包装标签内容和形式已有明确规范。为达到既符合现行规定要求,又解决消费者对食品包装标注内容“找不到、看不懂、算不准”的问题,今年12月陕西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相关人员深入食品生产企业调研,与企业共同研讨,多次实验印制提示标注的形式。   该局按照合规标准、先行先试、示范带头的原则,在不影响现有包装标签使用,不突破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规定,尽可能不增加企业生产成本的前提下,最终选择糕点、食用油、乳制品、饮品领域4家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生产企业开展试点。这些企业的产品外包装上,增加的食用期限标注,位置醒目易辨识。   这一改变传统标注时间的利民工作,受到了陕西省政府的高度关注。12月27日,陕西省副省长徐大彤充分肯定了这一做法,提出要继续总结完善。   这次试点工作,得到企业的积极响应。试点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有些产品保质期有一两年,有些保质期只有45天甚至更短。增加了食用期限标注,让消费者一目了然。这个好的提议,我们积极响应。现在已加班加点,把增加食用期限标注的产品运到超市。”   消费者在纷纷点赞这一做法的同时,也提出了希望:“企业要诚信经营,监管部门要严格执法,这样我们就更放心了。”   下一步,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完善食品包装标签标注,制定相对固定且符合食品生产企业实际的食品包装标签标注规范。同时,着手制定《陕西省食品包装标签增加食用期限标注工作方案》,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试点扩大到茶叶、调味品、饮料、方便食品等更多种类的生产企业,全力推动食品包装标签增加标注工作在全省迅速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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