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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抽检发现4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丙溴磷、氯唑磷、氧乐果、毒死蜱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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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02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444
核心提示:
   1月23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20年第4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2类食品553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丙溴磷、氯唑磷、氧乐果、毒死蜱指标。
  抽检信息显示,不合格食品为4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原因为检出农药残留超标,分别为息烽县孙诗卓嵘便利店销售的蜜桔,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赤水市兴源市场水果区12号摊位(经营者:罗忠芳)销售的桔子,氯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镇远县三维超市铭城店销售的豇豆,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贵州众祥盛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丙溴磷是一种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专用于杀灭刺吸式口器害虫的超高效有机磷杀虫剂。氯唑磷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杀和内吸作用。氧乐果属于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较强的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主要用于防治吮吸式口器害虫和植物性螨。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丙溴磷在柑橘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氯唑磷在柑橘类水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1mg/kg,氧乐果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毒死蜱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自治州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贵阳市、遵义市、黔东南州、黔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不合格产品信息
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检验机构 备注
1 / / 贵州众祥盛连锁超市有限公司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独山县百泉镇中央城11栋、12栋、15栋、16栋负一楼 芹菜 / / 购进日期:2019-10-10

毒死蜱‖0.90mg/kg‖
≤0.05mg/kg

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
2 / / 罗忠芳(个体工商户) 赤水市兴源市场水果区12号摊位 桔子 / / 购进日期:2019-09-11 氯唑磷‖0.22360mg/kg‖≤0.01mg/kg 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
3 / / 息烽县孙诗卓嵘便利店 贵州省贵阳市息烽县永靖镇开磷城D10栋1-1号 蜜桔 / / 购进日期:2019-09-11

丙溴磷‖0.48mg/kg‖
≤0.2mg/kg

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
4 / / 镇远县三维超市铭城店 舞阳镇平冒街 豇豆 / / 购进日期:2019-10-15

氧乐果‖0.76 mg/kg‖
≤0.02mg/kg

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
(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相关报道: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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