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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对野生动物经营行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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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06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744
核心提示:
  1月23日,广东市场监管局在全国率先发布《关于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做好防控工作》的一号公告,明确规定“全省农副产品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这四类市场主体,“严禁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此后,广东省市场监管部门严格依照法定职责,强化对野生动物经营行为的监管。
  严把“准入”关。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凡无照经营野生动物的各类市场主体,一律从严查处,全面叫停野生动物交易。
  严守“经营”关。加强市场巡查,对全省5213个农副产品市场落实“一场一人”的驻场值守制度,严查各种违规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加大对餐饮服务行业的排查监管。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70万家次,对网络订餐平台共核查平台商户17439家。
  开展联合双打。2月3日,牵头广东省网信办、卫健委、公安厅等12个部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联合双打行动”,重点对野生动物的违法违规交易(包括打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进行了“双打”。按照“七个一律禁止交易”“三个一律”的要求,开展全链条联合打击,加大对野生动物交易行为的处罚力度。截至3月4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74.1万人次,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执法行动1万余次,检查农贸市场20.9万个次,检查经营者328多万户次,较好地维护了市场经营秩序。
  完善“制度”关。广东省人大已启动修订《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工作,省市场监管局积极参与其中,希望以此为契机,通过法规的形式,尽快出台野生动物经营的“白名单”,明确合法经营野生动物的条件并向社会公布。
  扩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等向消费者发布“远离野味、健康饮食”、“不购买、不饲养、不自行加工宰杀活禽和野生动物”等消费提示,在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等经营场所多形式宣传严禁交易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营造宣传舆论氛围,倡导改变生活方式,引导健康生活风尚。同时动员社会各界通过12315、12345热线举报电话,对违法违规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举报,引导消费者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构建起联控、群防、群治的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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