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中国食品 » 正文

四川通报5批次不合格食品农产品 涉及农兽药残留问题

分享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13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284
核心提示:
   3月12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等2大类食品267批次样品,发现5批次食用农产品样品不合格,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通报显示,不合格样品中有4批次检出兽药残留问题,为:武胜县白坪土鸡蛋经营部销售的“白坪土鸡蛋”检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德阳开发区小何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乌鱼”检出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威远县严陵镇城北农贸市场内水产摊区(文绪华)销售的“白鲢鱼”检出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峨边七哥水产经营部销售的“乌鱼”检出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氧氟沙星属喹诺酮类药物,具有广谱抗菌作用。《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规定,恩诺沙星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而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中规定,禁止在食品动物中使用氧氟沙星原料药的各种盐、酯及其各种制剂。   地西泮又名安定,为镇静剂类药物,主要用于焦虑、镇静催眠,还可用于抗癫痫和抗惊厥。《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地西泮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孔雀石绿是一种合成的 N-甲基三苯甲烷类工业染料,《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孔雀石绿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孔雀石绿在鱼体内和环境中残留时间都比较长,且进入人体后其代谢产物具有潜在的危害。长期食用检出孔雀石绿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还有1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农药残留问题,为:广安市世纪隆商贸有限公司邻水东方分公司销售的“豇豆”检出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克百威是一种具有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的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豆类蔬菜(如豇豆)中克百威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02mg/kg。克百威对鱼类、鸟类及野生动物有害,对在施药区觅食的鸟类可能致命,这可能会对其他鹰类及肉食鸟类造成危险,并且该农药不易降解,容易造成环境污染。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德阳市、内江市、乐山市、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相关食品经营单位已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上述市场监管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20年第9号)不合格样品信息QQ截图20200313114224(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不合格-2020年第9号食品抽检信息

      相关报道: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20年第9号)
      本文由食品资讯中心编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foodmate.net。

 
 
打赏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网站客服,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删除相关内容。
 

四川通报5批次不合格食品农产品 涉及农兽药残留问题二维码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xxxxx",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