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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管局指导规范全力支持餐饮服务单位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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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19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82
核心提示:
  为落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锡盟市场监管局从事先指导和事后规范入手,全力支持餐饮服务单位尽快恢复正常营业。
  强化指导,为餐饮业恢复经营提供支持。按照锡盟新冠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第22号公告要求,制定了《锡林郭勒盟有序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服务单位和网络第三方平台复业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各旗县市场监管局在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分类有序恢复餐饮服务单位与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经营。同时,制定了《锡林郭勒盟餐饮单位和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疫情防控指南》,从防护措施、经营方式、从业人员防护、场所防控、食品源头管控、规范操作、网络订餐防控、食品配送8个方面提出34项具体防控要求,为复业餐饮单位和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尽快恢复经营提供食品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操作指导。截至3月16日, 该盟共有1106家餐饮服务单位恢复营业(其中各类食堂218家,餐饮单位863家,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25家)。
  强化监管,保障复业后餐饮食品安全。该盟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大市场巡查力度,细化监管措施,压实监管责任,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和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指导恢复营业的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全面落实防护物资配备、体温检测登记、从业人员防护、环境卫生清洁、定时通风消毒防控措施,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采购查验、规范加工制作、餐饮具消毒、餐厨废弃物管理、食品留样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力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自2月26日至3月16日,该盟共检查餐饮单位3271家次,未发现违法经营野生动物行为,未发现城镇农牧区集体聚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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