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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抽检612批次食品,葡萄糖酸锌口服液等2批次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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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27  来源:上海市场监管微信号  浏览次数:401
核心提示: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11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监督抽检信息涉及7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糖,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等。抽检样品共计612批次,其中合格610批次、不合格2批次。
  不合格样品为:
  1.由味岛食品(上海)工业有限公司生产、味岛食品(上海)工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方便食品-海苔油豆腐汤(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
  2.由江西益佰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上海宝岛元申堂大药房有限公司销售的钰鑫牌葡萄糖酸锌口服液(不合格项目:铅)。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科普
  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
  铅(以Pb计)
  铅是一种在自然界广泛分布且有重要工业用途的环境重金属污染物,空气、家居环境、饮用水和食品均不同程度地含有一定量的铅。铅在人体内有蓄积性,铅的长期低浓度暴露可影响、心血管和中枢神经等系统发育。胎儿和婴幼儿对铅敏感,铅对儿童智力的影响受到广泛关注。对于铅超标食品,从健康角度来讲,如果没有长期食用,一般不会对消费者造成明显的健康损害。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x
   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x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x
   食糖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x
   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
   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x
   茶叶及相关制品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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