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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公布新一期食品抽检信息 5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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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31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247
核心提示:
    3月30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新一期食品抽检信息。近期该局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35批次,涉及肉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水果制品、食糖5大类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5批次。   不合格样品中,有4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昆明七沛兔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瑞丽皇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肉干(五香味)、沃尔玛(云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曲靖子午路分店销售的标称云南金福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丝牛肉(香辣味)均检出菌落总数超标;昆明安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云南永永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土豆片(原味)、土豆条均检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造成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造成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等。   还有1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为:弥勒市北利洋副食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云南安为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菠萝蜜薯干果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焦亚硫酸钠、亚硫酸钠等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使用后均产生二氧化硫残留。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但如果长期过量摄入二氧化硫,可能会对健康不利。《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焦亚硫酸钠、亚硫酸钠等在水果干类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1g/kg(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8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大肠菌群║ 2.3×10²MPN/100g║≤90MPN/100g 薯类和膨化食品 2020年第8期 2020.03.30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大肠菌群║2.3×10²MPN/100g║≤90MPN/100g 薯类和膨化食品 2020年第8期 2020.03.30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相关报道: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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