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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辅料管理专项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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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15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951
核心提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辅料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市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辅料管理专项检查工作。
  一是查看保健食品原辅料种类和质量标准与注册或备案的技术要求是否一致。技术要求未载明的,是否与企业标准一致;检验报告中检测引用标准是否齐全有效,检测项目是否符合引用标准规定,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有质检人员和质检负责人签字,企业需委托检验项目,是否能提供相应委托检验报告等。
  二是查看原辅料采购、供应商审计等制度是否有效执行。供应商是否是经过企业审计的合格供应商,其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及生产经营范围内;原辅料是否有产品合格证明,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企业,按照注册或备案技术要求进行检验;采购菌丝体原料、益生菌类原料和藻类原料,是否索取菌株或品种鉴定及稳定情况报告,采购动物或动物组织器官原料,是否索取检疫证明,使用经辐照的原料及其他特殊原料,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进口原辅料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进口管理规定,能提供报关单或进出口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质量安全证明材料。
  三是查看原辅料验收制度是否有效执行。验收记录是否如实记录原辅料名称、规格、数量、进货日期、供应商名称等内容,企业是否保存发票、送货单等凭证;验收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是否符合法规要求,是否能提供年内原辅料和包装材料验收记录和相关凭证;出入库记录是否包括出入库原辅料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出入库数量及时间、库存量、责任人等内容,是否与实际一致;比对出入库记录和生产记录,看原辅料领取量、批次与批生产记录中记录使用量、批次是否一致。
  四是查看保健食品原辅料是否设置专库或专区储存。原辅料储存环境是否符合要求,通风、温湿度以及防虫、防尘、防鼠设施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原辅料标签标识特殊要求贮存,存放对温湿度有特殊要求原辅料仓库是否设置控制设施;原辅料是否按待检、合格和不合格分区管理,是否隔墙离地存放,合格备用原辅料是否按不同批次分开存放;库房是否设置原辅料标识卡(使用信息化仓储管理系统除外)、标示内容记载完整;核对原辅料库台账、标识卡,是否做到账、物、卡一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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