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际新闻 » 正文

两人劝架反遭醉酒者杀害 广西一罪犯被执行死刑

分享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17  作者:zhangdi  浏览次数:32
核心提示:
(原标题:两人劝架反遭醉酒者杀害 广西河池一罪犯被依法执行死刑)

两人劝架反遭醉酒者杀害 广西河池一罪犯被依法执行死刑 (来源:封面新闻)

4月16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广西河池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当天上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将韦国民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庭审资料图。河池中院供图

记者了解到,2018年5月13日19时许,被告人韦国民与被害人毛某、余某在河池市金城江区六圩镇某村一组同村村民韦某家中喝酒,后韦国民醉酒,毛某、余某一起送韦国民回家。

途中余某与村民李某互相打招呼,韦国民见状无故漫骂李某,引起李某不满而发生争吵。韦国民要打李某而被旁边的人拦住,韦国民便边叫喊要杀李某,边跑回附近家中厨房取出一把单刃尖刀。

跟随其后的毛某、余某见状后劝阻韦国民,韦国民转而持刀朝毛某、余某胸部猛刺,致毛某胸主动脉破损、左上肺挫裂伤引起大失血死亡;余某被刺后逃向韦国民家对面的马路边,韦国民又追上去继续捅刺余某,致其心脏损伤、肝右叶破裂引起大失血死亡。

庭审资料图。河池中院供图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韦国民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韦国民酒后持械行凶,犯罪情节恶劣,致二人死亡,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故核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韦国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附带民事裁定。

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依法安排罪犯韦国民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打赏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网站客服,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删除相关内容。
 

两人劝架反遭醉酒者杀害 广西一罪犯被执行死刑二维码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xxxxx",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