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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专项抽检情况出炉 1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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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17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412
核心提示:
   5月15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专项抽检情况。本次抽检食用农产品20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9批次,乳制品9批次,餐饮食品9批次,粮食加工品9批次,饮料1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肉制品1批次,速冻食品1批次,检出1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据悉,本次抽检是根据2020年“社会安全在身边”专题宣传活动安排,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月”期间开展了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专项抽检活动。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四川省消委会公众号和《消费质量报》全媒体平台上进行了“你点我检”投票活动,邀请消费者 “点”出希望被抽检的食品品种,最终确定食用植物油、大米、生鲜肉、牛奶、卤肉(自制)、冷冻肉等6种食品,由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统一抽样检验,邀请新闻媒体现场跟踪报道。   通报显示,不合格样品为:高新区优菜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由四川盛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 “猪背柳肉”,该样品检出不合格项目为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五氯酚及其钠盐既是高效的抗菌剂和木材防腐剂,也是良好的杀虫剂和除草剂。因其价格低廉,曾在世界范围内广泛使用。《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规定,五氯酚酸钠在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畜禽肉中检出五氯酚酸钠的原因可能是畜禽养殖场使用其对圈舍进行消毒,动物吸入体内并残留。五氯酚酸钠能抑制生物代谢过程中氧化磷酸化作用,如长期摄入,对眼和呼吸道有刺激性,会损害肝、肾及中枢神经系统,轻者出现乏力、头昏,恶心,重者高烧、昏迷。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成都市、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不合格- 2020年第19号食品抽检信息

      相关报道: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专项抽检情况的公告(2020年第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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