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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华、万捷委员:公益诉讼应向饮用水安全隐患"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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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25  来源:正义网  浏览次数: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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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北京5月22日电 2020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和水污染防治计划的大考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保障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是健康扶贫的重要内容。据统计,2019年全国累计解决101.7万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还有100多万贫困群众安全饮水任务需要年底前攻坚。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江西省新余市副市长陈文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既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也需要检察公益诉讼及时向饮用水安全隐患“亮剑”。   “建立健全安全用水相关制度是基本保障。”陈文华委员表示,目前国家层面还没有关于农村供水方面的法规制度,随着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推进,农村供水保障问题日益凸显,建议把农村供水保障统一纳入《城市供水条例》,增加相关条款内容,从法律制度层面保障农村供水安全。   陈文华委员还建议,要明晰饮用水安全问题的责任主体。针对农村供水管网线路长、管用主体杂、意外情况多的实际,县、乡镇与运营方要明晰产权责任,划定明确的管理维护区段及保护任务,按照各自责任清单做好运维工作,防止出现“三不管”现象、成为烂尾工程。   “解决饮用水安全问题,既要保证安全供水,更要督促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履职,依法发布水环境质量信息,加强水质信息公开。”全国政协委员、雅昌文化集团董事长万捷表示。   在万捷委员看来,当前有的地方生态环境部门仍然未依法公开水环境质量信息;在公开信息的地区中,存在关键内容缺失、更新不及时、难以检索、链接失效等诸多问题。水质信息公开不充分,不但损害了公众的环境知情权,也不利于全社会监督和检验水污染治理工作的成效。因此,要尽快制定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清单和水环境质量信息发布细则,完善环境质量信息公开问责机制。   陈文华委员也表示,要加强对农村集中供水和分散式供水水质的检测监测力度,采取定期检测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随机上门抽测、及时反馈结果等方式,让农村群众明明白白用水、健健康康喝水。   “自全面推开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以来,检察机关在保障水资源特别是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中注重发挥职能作用,取得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陈文华委员表示,“我对最高检针对饮用水安全开展的一项专项监督活动印象深刻。在专项活动中,检察机关紧盯饮用水水源地、二次供水、自来水厂制水设施等环节的违法情形,守护人民群众‘生命的源泉’。”   “我为检察机关的做法点赞!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检察公益诉讼应主动持续跟进监督,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合联动,主动推进对从水源地到‘水龙头’的全过程监督,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防火墙’作用,当好生态环境保护的检察卫士。”陈文华委员最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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