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最新热点 » 正文

河南修改计生条例:提倡夫妻(含再婚)生育2个子女

分享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03  作者:zhangdi  浏览次数:34
核心提示:
(原标题:通过!河南修改计划生育条例:提倡一对夫妻(含再婚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6月3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八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其中,《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含再婚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修改】河南:提倡一对夫妻(含再婚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此前,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八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说明提到,2019年10月,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明确要求优化生育政策,提高人口质量。为贯彻落实好中央最新精神,同时结合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我省人口变化的新形势,进一步维护我省群众的生育权利,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了相应调整和完善。

原条例十五条为: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夫妻双方合计已生育两个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二)经鉴定两个子女均为非遗传性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条例第十五条修改为:

提倡一对夫妻(含再婚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已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夫妻,经批准后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此外,条例第三十五条修改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分别按照发现违法行为时男方和女方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背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目前,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出了最新修改,国家层面如何规定呢?记者了解到,河南省此次修改第十五条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热议】已婚与未婚,都关注生娃的事

5月31日,该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时,大河报就对此作出报道,引发热议。

对此修改,不少已婚人士表示赞成,但同时也有不少人坦言,目前生孩子成本太高,“孩子是碎钞机”,即便准许再婚夫妇生俩,也得认真考虑。

对于生育问题,不少未婚人士也非常关注。纷纷留言:“结婚的问题都没解决,怎么生孩子。”“生得了,养得起,教得好,才能成为国之栋梁。除非,对孩子教育有补贴,估计考虑要二胎。未婚,瞎唠叨。”

相关推荐
  • 河南拟修改计划生育条例,再婚夫妻也提倡生育俩子女,还有……
  • 河南拟修改计划生育条例:再婚夫妻也提倡生育两个子女
  • 河南拟修改计划生育条例:再婚夫妻也提倡生育两个子女
  • 文栋梁:见证计划生育四十年
 
 
打赏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网站客服,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删除相关内容。
 

河南修改计生条例:提倡夫妻(含再婚)生育2个子女二维码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xxxxx",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